「七警案」中被襲的事主曾健超表示,事發至今逾兩年,是漫長的等待,相信案件結果是公民社會對抗警權的一個「小勝利」,不過他指出,除了「七警案」,無論是2014年雨傘運動還是其他社運中,都有不公義的事件、被警方暴力對待的案件仍未解決,如退休警司朱經緯涉棍打途人案,他希望亦能得到公義的處理。曾健超促政府及警方反省,改革警權監管制度,免再有類似案件發生。
曾健超在他的facebook提及感受。
感謝大家的關心,對於七警案判決,我有三點簡單的回應:
- 等了漫長的兩年多,而家總算係公民社會對抗警暴的一個小勝;但希望大家毋忘雨傘運動的初衷,繼續努力爭取真普選。
- 無論係雨傘運動定係呢幾年社會運動中仍有很多唔公義、警察濫用暴力的案件未有處理,如朱經緯案,希望各個案件亦盡快可以得到公義的審訊。
- 希望政府、警方也會有所反省,改革警察的監管制度、檢討警隊文化,同時為到錯誤向香港市民道歉。
至於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下午則指,判刑超出他本人、同事及支持警隊人士可接受的範圍。「大家可以睇番案件、案例作比較」,認為此刑期難以接受,「個人來講,感覺太重,但各人有各人看法」。
他強調有同事因此對司法有懷疑、失去信心,指好多同事覺得難以接受,希望協會帶領上街遊行表達,但協會暫不採納此意見。他指會發起內部籌款,盡一切努力去協助七警取回公道,會用一切合法途徑行動去做,但強調會因應形勢去做不同決定。
事發於2014年10月15日凌晨,當時正處於佔領運動期間,曾健超當晚較早前被發現向警員淋液而被拘捕,之後有電視台拍攝到他被六名警員抬到添馬公園變電站,並被七名穿警察背心的男子圍毆。
律政司於事發後一年起訴七名被告,包括:總督察黃祖成(49歲)、高級督察劉卓毅(30歲)、警長白榮斌(43歲)、警員劉興沛(39歲)、警員陳少丹(32歲)、警員關嘉豪(32歲)及警員黃偉豪(37歲),他們全於今年2月14日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;另第五被告陳少丹一項普通襲撃罪成。而曾健超亦於去年5月被裁定襲警及拒捕罪成。
資料來源:香港01及《蘋果日報》

